雏鹰论坛 发表于 2010-8-6 17:47:57

中国“草根NGO”:理性回归之路

<P align=left><FONT face=黑体 color=#ff227a size=4>                  中国“草根NGO”:理性回归之路</FONT> <br>    <br>   <br>   NGO是公民社会(CivilSociety)的核心要素,它们的兴起和活跃是公民社会主体力量成熟而进步的标志,它们是政府职能的有效延伸,它们被认为是在政府与企业之后的“第三种力量”。 <br>   <br>   国际上每万人拥有NGO的数量,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我国只有2.1个;我国NGO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 <br>   <br>   GO为“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它们有环保组织、维权组织、医疗卫生组织、消除贫困组织、文物保护组织……不过有一点是相似的,它们都是非营利性的。 <br>   <br>   在研究公民社会问题的学者看来,NGO是公民社会(CivilSociety)的核心要素,它们的兴起和活跃是公民社会主体力量成熟而进步的标志,在环境、医疗及社会救济方面,它们也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有效延伸,有人认为,NGO是在政府与企业之后的“第三种力量”。 <br>   <br>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民意识的觉醒,NGO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NGO仍然存在数量偏少、政社不分、机构不健全、官方化、行政化等问题。国际上每万人拥有NGO的数量,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我国只有2.1个;我国NGO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 <br>   <br><br>   当下,“和谐社会”正在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NGO作为政府、市场、公民的三元社会结构中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正在受到公众及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无论是中国本土的“草根NGO”,还是具有国际背景的“洋NGO”,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发挥其本来的社会功能,如何在制度形式、法律条例、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社会形象乃至员工队伍和管理运作上完善与发展,这都将是NGO以及政府与公众所要共同面临的问题。 <br>   <br>   “从法律属性来说,我只是一名个体户。”对于自己的“身份”,曾飞洋迅速给出一个准确答案。 <br>   <br>    而从8年前到现在,曾飞洋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打工者进行的———1998年8月,他参与创办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被外界称为“国内第一个劳工NGO”、“中国NGO的典型代表”。如今,虽然在圈内小有名气,但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依然没有摆脱“草根”的性质。 <br>   <br>   由于找不到挂靠单位,曾飞洋只能到工商部门注册“个体户”。同时,找不到“主管部门”的打工族服务部一直未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事实上,曾飞洋领导的NGO与其它中国非政府组织一样,早就从“英雄主义”的个人行为理性回归到“政府工作补充者”的角色。 <br><br><FONT color=#ff0000>一个“草根NGO”的诞生 </FONT><br>  这间郊区民房的面积约为140平方米,内设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电脑室等,每月的租金是2200多元———从广州市中心出发,要找到打工者文化服务部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现在,这个位于番禺区市莲路石岗东村段27号2楼的文化服务部,也是曾飞洋工作的一部分———为打工者提供免费的文化服务和技能培训,“促进打工者与当地社区的和谐发展”。 <br>  他的名片上印有三个“单位”: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珠三角健康与安全支援网络、打工者文化服务部,三个机构的“总干事”都是曾飞洋。他将三个机构整合成一个名为“打工族之家”的NGO。 <br>  1996年,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毕业的曾飞洋分配到广东省南雄市司法局,仅一年后,他就离开了南雄,来到广州一家律师事物所当律师助理。期间,曾有机会接触到许多外来打工者。经常耳闻目睹打工者权益被侵害的事实,令曾飞洋和同事萌生了替打工族提供法律服务的想法。 <br>  1998年8月,曾飞洋和同事创办了打工族服务部,专为珠三角地区的打工者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和法律文书写作服务,并收取少量的服务费,以维持服务部的运转。 <br>  3个月后,那位同事走了。曾飞洋说,同事的选择“是合理的”,因为当时服务部已经难以支撑了。此后,服务部聘请了一些工作人员也因收入微薄而相继离去。 <br>  2000年12月,曾飞洋以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的身份应邀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妇女法律援助发展研讨会”,与会的有全国60多家法律援助机构。曾飞洋说,这是他“第一次到北京开会”。 <br>  这次会议使曾飞洋及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得到国外基金会代表的关注。2002年1月,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收到第一笔境外资金———德国基督教发展服务社(EED)的援助。最初的援助资金是每月2.5万元人民币。 <br>  服务部从此停止了经营性质的服务收费,定位是“关心及促进南中国流动工人生活与权益状况的非赢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彻底完成了从个体工商户到NGO的转变。 <br><br><FONT color=#ff0000>“第三部门”身份之困 </FONT><br>  从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起步,到珠三角健康与安全支援网络、打工者文化服务部的相继创立,曾飞洋领导的NGO通过免费法律援助、健康教育、文化培训、社区服务等项目获得了珠三角外来劳动者的认可和信任。 <br>  NGO被专家称为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而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只是中国本土NGO发展的一个缩影。当时有外界评论说,它成为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符号”———劳工自救的开始———这种说法也令曾飞洋饱含“英雄主义”色彩。 <br>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在广州和深圳,已经出现了至少有10余家以法律援助为主要服务内容的NGO,他们有的是像打工族服务部一样从民间自发成长起来的,有的是境外NGO的分部。但是,几乎所有类似的NGO都存在身份合法性的问题。 <br>  据了解,目前规范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两个主要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规定,登记注册由各级民政部门来管,而日常性事务由业务主管单位管,在成立登记时,发起人必须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政府对于民间组织的管理仍采取较高门槛,若是按照现行法规,很少能够取得合法身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负责人表示,要找到一个“主管单位”成为制约NGO能否取得合法身份首要解决的问题。 <br>  这种寻找“主管单位”很多NGO创立者认为是寻找“挂靠”单位,“他们都知道我们的性质是非赢利性和公益性,不要他们出经费、编制,但是打工者是弱势群体,找个挂靠单位几乎不可能。”北京一家“草根NGO”负责人表示。 <br><br><FONT color=#ff0000>国际NGO的本土化生存 </FONT><br>  作为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中国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马剑非常开心能看到协会的主席亨利&amp;#8226;鲍尔森(HenryPaulson)成为美国新任的财政部长。“他前几次到云南考察都是我带着去的,我们走到了滇西北的高山峡谷地区,那里的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马剑说。 <br>  在美国3M公司总共300万美元的资助下,大自然保护协会与另一个环保组织保护国际(CI)及国家林业局共同承担了在西南山地开展森林多重效益项目的任务。TNC在中国的工作人员有60多名。 <br>  与TNC一样,大多数国际NGO都通过与政府和本土草根组织合作、招揽和培养本土人才来实现本土化策略。像世界宣明会,2004年才在北京设立办公室,但是在华员工已经达到440多人,其中中国员工有近400名。菲利浦海德基金会在华员工近100人,其中中国员工有80人以上。 <br>  有媒体透露,长期关注NGO状况的《中国发展简报》在今年年初发布了《200国际NGO在中国》的研究报告,介绍了211家在中国大陆开展项目的国际NGO。其创刊编辑NickYoung称,目前在大陆设立办公室、开展活动的国际NGO有300家左右,另外还有几百家NGO通过各种途径在大陆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据粗略计算,国际NGO每年在大陆投入的经费接近2亿美元。“取得一个中国国内的身份是未来继续在中国工作的最佳途径。”Nick的这个观点,相信很多国际NGO都认同。“这些国际NGO以各种形式存在。有些是与政府或其他机构合作成立项目办公室,有些成立办事处,有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些什么身份也没有,那些小的机构如果筹资渠道不在国内,就在一些不敏感领域做一些社会服务,不希望引人注意。有些不愿意凸现自己的宗教背景,有些有自己的理念,以论坛、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在各自的领域做一些倡导,以影响政府决策。”《发展简报》编辑付涛这样告诉记者,“政府其实是采取‘为我所用’的态度,你做社会服务它还是比较欢迎,但是不喜欢NGO批评,不喜欢其倡导一些理念。其独立性理念是政府比较不能接受的。” <br><br><FONT color=#ff0000>中国NGO的转型之路</FONT> <br>  “有些人一提到NGO,就以为是专门与政府作对的,”曾飞洋说,这是对NGO的一种误解。他反复强调,“我们的出发点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做的工作都是建设性的、是政府工作的有益补充。” <br>  曾飞洋透露,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2005年的预算经费为42万—45万元,今年的经费为45万元左右,而明年的预算将是55万元。包括EED、亚洲基金会、锐步、Nike等基金会和企业的捐助下,服务部还能继续运作。 <br>  而今年上半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民间环保NGO从1995年开始在中国开始进入飞速发展阶段,至2005年年底已经达2768家,有22.5%的机构基本没有筹到经费。该报告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依据中国目前的法律,大部分环保NGO不具备募集资金的条件。“一方面是做事需要基本的资金、人力,另一方面是政策滞后,缺乏募集资金的渠道和合适的方式,以及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面临合法性的问题。” <br>  调查还显示,95%以上的环保NGO遵循“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替代、办事不违法”的原则,寻求与政府合作;61.9%的环保NGO认为拥有与政府直接沟通的正常渠道;选择与政府合作的环保NGO为64.6%,选择既非合作亦非对抗的有32.1%。 <br>  一位NGO官员对此评价说,这反映出中国NGO的转型趋势,“NGO都认识到了与政府保持一致,取得政府的认可,是活动成功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在与政府进行互动的过程中,NGO采取的策略是先积极主动地和政府沟通,取得政府的信任和认可,在此基础上,再推进进一步活动”。 <br>  目前,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有6名专职干事,志愿者约有150多人,还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实习生。“现在我们平均每天接到10多个咨询电话,每周要接待8个来访者。”统筹干事小金说,“我们形成了一个工伤探访的模式,后来省总工会都发文件要求建立探视扶助制度。”“我希望得到政府方面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让NGO了解更多的相关政策,拥有更多的成长空间。”曾飞洋说,“我对以后的发展充满信心,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筹措更多的资金。” <br><br>[文章来源:新快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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