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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慈善组织期待早日“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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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8-6 17:47:57

民间慈善组织期待早日“松绑”

办一家纯民间的慈善组织有多难?起码从目前来看,它意味着严格的进入限制,意味着复杂的审批登记程序,还面临慈善资源的配备不均———企业只有向少数几个有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会捐赠,才能够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

    “纯民间的草根慈善组织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政府救助处于强势地位,公募基金会处于中等水平。”谈及目前中国慈善救助的实际分布状况,王汝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王汝鹏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秘书长,他曾坦言,从慈善资源的角度来看,有官方背景,募集捐款时更容易获得公众信任,而真正的民间组织募款能力相对较弱,后者数量也极其有限。“如今有资金实力可以申请成立基金会的企业和个人很多,但是真正申请下来的很少。”从历史上看,中国并非没有自己的民间慈善传统,只是经过了太多的“挫折”,它目前只能在恢复和摸索中重建。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对记者表示:“将慈善交与民间,更符合我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

    被“捆绑”的民间慈善组织

    改革开放是中国当代慈善的发端。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慈善组织,公募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1989年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希望工程”的建立,在全社会首次大规模做了“慈善总动员”;而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则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正视慈善的社会调节力量。

    在社会处于剧烈转型的年代,改革一方面造就了大量新富阶层,另一方面又使得一些沦于传统保障体系外的人成为弱势群体,社会产生了大量需要救助的群体,仅靠政府有限的力量来解决自然灾害、老龄化、下岗、贫困乃至医疗救助等社会问题,已无法满足需求,发动民间力量开展慈善事业被提上了日程。社会经济发展在客观上也提供了民间的财源。

    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慈善组织和机构纷纷组建,一些纯草根的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也逐步开始活跃,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间慈善就此复苏。

    “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实行了非常严格的进入限制政策,比如社会团体的登记要经过相当严格而复杂的审批程序。”因此,杨团认为,现阶段全国性的福利团体大多数是从原有的政府部门中分化出来的,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依托于民政部建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是从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脱胎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等,真正来自民间的大规模福利团体极少,而且资源有限,规模不大,只起到了补充作用。

    不过,虽然“准生证”难拿,一旦成立,无论经营状况如何,基金会就如同铁饭碗,迄今还没有被关闭的先例,虽然有的基金会常年没有活动,没有人捐款,没有钱做救助,但还是挂名生存下来。

    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有的慈善组织和政府部门干脆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部分慈善协会的负责人也往往由退休的领导担任。由于中国很大一部分慈善资源是由政府控制的,其慈善事业也就与政府组织的绩效息息相关。这和真正的民间慈善组织出于爱心实施救助还有一定差别。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出现了个别机构把善款“运作”成坏账等现象,给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

    同时,由于各慈善组织都分别隶属于各政府机构,其管理主要是纵向管理,彼此协同能力较差,出现了“多头募捐”,加重了捐赠者负担,而慈善组织之间,甚至在慈善组织与地方政府间,有时还会出现抢夺慈善资源现象。SARS期间,所有的捐款捐物只能向规定的几家慈善组织捐赠,而在税收优惠上,我国目前实行的也是差别待遇,企业只有向少数几个公募基金会捐赠,才能够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

    民间慈善曾是主力

    “中国不是没有自己的民间慈善文化传统。”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前所长资中筠对记者说,“其实,民间慈善在民国时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资中筠介绍,中国民间慈善传统悠久。“为富而仁”、“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孕育了大量弘扬慈善精神的经典篇章和乐善好施的典故。自汉唐以来,就活跃着民间慈善,而到清末民初,除了教会慈善机构的发展,当时独立的民间慈善团体无论在数量上,在所拥有的慈善资源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已大大超过官办的慈善机构,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其间甚至出现了民间的慈善协调机构,比如中华慈善团和国际统一救灾总会,负责协调募款和施赈,进行慈善资源的优化组合。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天灾人祸不断,政府救济不力,但民间慈善团体起到了巨大的弥补作用,舒缓了民众的困境。除了赈灾救荒、恤贫济困、慈善医疗,慈善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民国大慈善家熊希龄于1920年在香山宜园旧址创办了北京香山慈幼院,美国记者参观后谓其“较之美国所办幼稚学校有过之无不及”,被当时的舆论界称做是一个奇迹。

    该慈幼院在近30年的时间里,把6000多名孤贫儿童培养成为有用之才,比奥地利的世界第一所国际SOS儿童村还早了15年。1949年,毛泽东从西柏坡来到北京,就住在熊希龄的故宅,位于香山的双清别墅。毛泽东说:“一个人为人民做了好事,人民是不会忘记的,熊希龄先生是做过好事的。”

    政府该放手时就放手

    “将慈善交与民间,更符合我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资中筠告诉记者。她认为经历过了长期的停滞后,中国慈善事业的恢复必然要有官方的出面和扶持,只有政府才有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但是政府扶持起来后,就应该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正如同帮孩子学走路,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政治运动’的模式,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摊派活动’的要求,慈善事业不应该是‘腐败行动’的温床,慈善事业不应该是‘官位移动’的中转。”2004年中华慈善文化论坛上,针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隐患,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吴建荣总结。

    《中国慈善简史》作者周秋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未来慈善要想持续发展,首先就要允许民间能够广泛地设立慈善机构。政府可以通过慈善立法,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他说:“非政府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

    还有相关人士强调,慈善应该“让政府的归政府,让慈善的归慈善”,政府更需要建立的是最低工资限定,全民医疗保障,而除了这些最低保障之外的救助,则完全可以由民间自发进行———因为慈善、关爱、富有同情心,乃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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